都昌县总医院妇幼保健院院区医疗设备 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我院临床科室需要,需采购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1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预算金额:16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43000元人民币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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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使用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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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 |
台 |
1 |
143000元 |
检验科 |
四、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参数要求:
1、工作检测原理:激光、流式细胞术,比色法,电阻抗法。
2、检测参数:≥32项,两个散点图,五分类。
3、进样模式:具备自动进样、单管开放进样或单管封闭进样方式。
4、检测模式:至少CBC,CBC+DIFF两种。
5、样本用量:全血、微量全血(≤40ul)、预稀释模式(≤20ul)。
6、检测速度:静脉全血CBC+DIFF≥70个样本/小时。
7、自动进样装载量:一次可同时装载≥40个样本,并支持循环不间断添加样本。
8、血细胞分析线性范围:WBC:(0-500)×10ˇ9/L,RBC:(0-8)×10ˇ12/L,PLT:(0-5000)×10ˇ9/L,HGB:(0-250)g/L.
9、数据传输:USB接口、网络接口,能与医院LIS衔接。
10、条码扫描:标配内置扫描样本条码功能。
11、设备生产日期为6个月内(以到货时间为准),质保期≥3年。
12、保修期内每年提供不少于2次的设备校准。
五、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供货(发票随货同行),包括安装调试及现场培训。
2、付款方式:全部供货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0%:余款10%质保期清后付(所有付款均为无息支付)。
3、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本项目须提供不少于三年的质保期(货物另有超过年规定或国家三包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响应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响应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或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按响应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
4、验收标准
4.1验收: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成交供应商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在此期间,成交供应商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且已含在总价中。
4.2验收程序和方法
4.2.1成交供应商自检
货物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安装完毕后,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所有货物的性能进行自检,检验结果必须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记录。
4.2.2验收与最终验收
成交供应商自检后,采购人与有关管理部门按采购文件以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同时采购人有权委托国家具有检验资质的相关部门、单位、机构对中标(成交)产品的质量性能进行检验,验收结果应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采购人的使用要求。在此期间,若发现货物参数与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不一致,成交供应商将被取消中标(成交)资格: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规定的时同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4.2.3验收费用
在对货物设备进行安转(装)、调试、试运行、直至现场进行最终验收合格,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成应商(成交供应商)承担且已含在总价中。
4.2.4验收时成交供应商必须派代表参加。
5、售后服务:
(1)安装和调试:成交供应商负责派厂家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免费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设备运抵现场一周前,向采购人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及运行的进度计划表。
(2)技术培训:成交供应商应负责对采购人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人员能完全操作和维护设备。
(3)免费质量保证(修)期:不在保修范围内的附件、配件、易损品等,各响应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单独列表说明,写出相应的保修期、更换单价,否则代表承诺免费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附件、配件、易损品等。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免工时费。
(4)发生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免费保修期内,如果有因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坏,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予以维修或更换,全部服务费和更换货物或配件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如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按货物原价赔偿处理。
(5)故障响应时间:成交供应商在保修期内要求经常回访,有问题做到及时处理。货物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应负责免费解决。保修期内因故障停机,按停机时间的双倍顺延保修期。
(6)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保修期满后,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成交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只收取配件费。
注:以上商务要求均为实质性要求,必须全部满足或优于,否则投标无效。
六、评标方法及标准:
1、此次开标采取不见面的方式进行,可进行第二次电话报价。
2、最低评标价法;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均)从资格、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且总报价最低(该设备使用试剂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和商务条款要求,如任一项参数不满足则视为无效投标。
七、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有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日2天前提出书面询问并亲自递交到医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建办兼),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我院将视为同意。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报价表(统一格式)
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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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品牌 |
规格和型号 |
生产商 |
单价元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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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大写) ¥:(小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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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签字:(单位盖章) 联系电话:
法人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投标人资质(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3、产品证件(生产厂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注册(备案)证)
4、法人授权书(法人参加不要)、身份证复印件
5、产品彩页原件盖章
6、 设备参数、商务要求响应一览表。
7、 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8、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材料装入档案袋密封盖章。
九、合同的签订:
中标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即可签订合同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
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9月22--28日
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5年9月28日 18:00前提交到都昌县妇保院住院部一楼设备科。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9日15:30时。开标期间请投标人保持电话畅通。